低溫鋰電池代代加工不可托起因一:??低溫鋰電池生產當初有強迫性國度標準請求,對生產工藝跟測試的請求是很高的,市場監管局可能會上門抽檢產品德量,作坊式生產制造是無奈保障產品德量的,有被市場監管局取消的危險。??低溫鋰電池代加工不可托起因二:??低溫鋰電池屬于比較危險的物品,假如生產加工跟貯存進程中處理方法不正確,比較輕易產生焚燒等問題,到時候傾家蕩產先不說,還可能造成傷亡事變。??低溫鋰電池代加工不可托起因三:??當初無論是電動自行車低溫鋰電池、電動三輪車低溫鋰電池、還是挪動電源電池,在珠三角城市群起碼有近千家狀況各異的廠家生產,市場基本屬于供過于求的狀況,競爭十分激烈,基本不加盟宣傳資料上所寫的那樣市場須要遼闊。??低溫鋰電池加工不可托起因四:??假如加盟進程中,廠家請求你打加盟費設備費等用度到對方的私家賬戶(開戶名稱不是公司名稱而是個人名稱,哪怕是對方的法人或者財務總監的姓名),那基本都屬于欺騙性質。??買加工設備,在家自己生產低溫鋰電池,這很不實際。眾所皆知,低溫鋰電池生產工藝是很嚴格的,假如加工跟貯存進程中處理不當,很輕易產生焚燒等突發狀況。更何況私家生產設備是否齊全,以及教訓不足等都是問題。網絡上傳播的出賣低溫鋰電池生產設備是后續組裝焊接測試設備,不是原料的生產設備,是否屬實也不得而知。?
